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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燃气(集团)有限公司西部LNG应急气源站直燃机组设备招标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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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公告

中国联合工程公司受杭州市燃气(集团)有限公司的委托,对杭州市燃气(集团)有限公司西部LNG应急气源站建设工程直燃机组设备进行国内招标,拟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。

1、招标文件编号:10-A-4003-A12

2、招标货物名称:直燃机组单台制冷量≧352 KW,制热量≧294 KW;循环水泵流量≧66 m3/h,扬程22~25m,冷却塔冷却水量≧104 m3/h

3、资金来源:自筹,投资规模约1.06亿;

4、交货时间:合同签订后3个月;

5、交货地点: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杭州市燃气(集团)有限公司西部LNG应急气源站建设工程工地;

5、公告时间:2010年5月12日8:00时起,至2010年5月14日16:30,报名截止时间:2010年5月14日16:30

6、标书发售时间:2010年5月17日8:00时起,至2010年5月17日17:00止(北京时间)。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300 元,售后不退。

7、标书发售地点:杭州市石桥路338号中国联合工程公司

8、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:

8.1.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;

8.2具有直燃机组的生产制造能力;

8.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,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,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。

8.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的制造厂名称、地址及生产能力、工艺等情况。对于整机进口产品应在交货时提供商检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明书。生产厂家应具有不小于同类投标产品的生产经验,并且提供证明文件。

8.5.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提供近3年来5台以上不小于本招标文件规格、型号产品的销售业绩。投标产品必须是其采用最新技术并取得一定业绩的系列产品。如产品取得专利,投标人应予以具体说明。

8.6. 投标产品是全新的,未使用过并经过检验的。

8.7 投标人所投货物生产厂家应在中国大陆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,且具备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检修的条件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、服务措施及服务装备等。

8.8. 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在国内外的销售业绩,如果有出口的,应特别说明。

报名时,请提供以下资料:企业介绍信、营业执照、资质等级、生产许可证、质量认证体系证书、业绩等证明材料。

9、投标截止时间:2010年 5月26日8时 30 分(北京时间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10、投递标书地点:杭州市艮山东路136号杭州市燃气(集团)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

11、开标时间和地点: 2010 年5月26日 8时 30 分(北京时间)

12、通讯地址:招标人:杭州市燃气(集团)有限公司

中国联合工程公司

电  话:0571-88153174

传  真:0571-88155031

联 系 人:陈义东 杭州市燃气(集团)有限公司

中国联合工程公司

2010年 5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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